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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書院非大學說
教學程度高低不同的書院,通過某種機制組成聯(lián)合體,在相互比較中可以看出其等級差異。宋代最典型的例證是見于《宋史·尹谷傳》的“潭州三學”,即潭州州學、湘西書院、岳麓書院三學學生月試積分高等而遞升,三學為三個層次,此為論者所熟知,不必贅言。有意思的是類似的情況在清代也出現(xiàn)過。乾隆年間,長沙岳麓、城南兩書院隔江相望,雖同屬省會書院,但岳麓在全省招生,城南在全長沙府招生,程度有別。湖南巡撫陳宏謀規(guī)定,每年年底“將兩書院生童傳齊匯考一次,核其有無精進,以定次年去留。城南書院生員中有佳者,送岳麓書院!保ㄗⅲ呵濉り惡曛\:《申明書院條規(guī)以勵實學示》,鄧洪波編:《中國書院史資料》,浙江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1585頁。)可見,岳麓書院由潭州三學而確立的湖南最高學府的地位,到清代仍然保持未變,此是后話,暫且不表。宋代的另一例在今江西,由江東提舉袁甫實施,事見其《番江書堂記》,其稱:
或問余曰:“子創(chuàng)象山書院于貴溪,興白鹿書院于廬阜,而又建番江書堂,何也?”余曰“子豈知余盡哉!……兩書院蓋士友所宗之地,振而起之,責實在余。故凡士愿處象山若白鹿者,名隨其行輩與其望實,或畀領袖之職,或在賓講之選,衿佩咸集,彬彬可觀矣。而余之所深慮者,已成之材雖易于振拔,而后來之秀未保其嗣續(xù)。況士友之紛至,非按其語言參諸履行,則未可得其為士之實。于是,選通經(jīng)學古之士,率生徒而課之,余暇日亦數(shù)加考察。俟其立也,乃分兩書院而肆業(yè)焉。此番江書堂之所以建也!保ㄗⅲ核巍ぴΓ骸斗瓡糜洝,《中國書院史資料》,浙江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145-146頁。)
非常明顯,作為一種預備學校,番江的書堂程度要大大低于“士友所宗之地”的象山、白鹿二書院。按番江書堂在饒州鄱陽縣,位于貴溪、廬山兩地之間,有達源、止善、存誠、養(yǎng)正四齋,規(guī)模不小?芍υ谌剡h距離構建書院教育體系,比起潭州三學同城隔江組成的教學體更有創(chuàng)意,此則或可視作今日遠程教育之開端。
與以上不同書院間通過某種機制聯(lián)合組成一個等級差異有別的共同體不同,在明清時期,出現(xiàn)了一地幾所不同教學層次的書院共存但相互之間缺乏聯(lián)系的情形。如福建省會福州,康熙年間由巡撫創(chuàng)建鰲峰書院,雍正十一年(1737)定為省會書院,專課生童。嘉慶二十二年(1817),總督汪志伊等創(chuàng)建圣功書院,專課童生。同治三年(1864),總督左宗棠又建正誼書院,專課舉人、貢生。(注:民國《閩侯縣志》卷三十三。)又如天津,有輔仁、問津、三取三書院“鼎峙為三”,“皆為生童而設,孝廉不與焉!敝镣问(1874),官紳創(chuàng)建會文書院,“專課舉人”。(注:光緒《天津府志》卷三十五,馬繩武《建立會文書院記》。)童生、生員、舉人是三個不同層次的群體,各書院程度的不同是顯而易見的。需要指出的是,這類書院的程度不是一成不變的,有時也會因為某種原因而出現(xiàn)由低而高,或由高而低的變化。如蘇州府平江書院,創(chuàng)建于乾隆二十七年(1762),“凡吳、長、元三縣童生,邑選十人入院肄業(yè),諸生亦與焉。其后諸生盡入紫陽、正誼兩書院,而平江書院專課童生!保ㄗⅲ和巍短K州府志》卷二十五。)十分明顯,蘇州府屬的平江書院,由生童并課到專課童生,其地位由高而低,出現(xiàn)了變化。
同一所書院內部也有高低層次的不同。如山西夏縣涑水書院,由元至治年間邑令貼木兒不花創(chuàng)建,祀宋儒司馬光,有“堂七楹,中設司馬文正像,顏曰粹德堂,左延賓,右延師,辟齋五,聚造士之俊選與幼學者分授焉。游息之所,講肄之堂,庖廩井廄靡不俱備,復入田畝若干,歲入以贍,且以供祀事。”(注:雍正《山西通志》卷三十六。)可見,涑水書院是成人與幼年分班授課。又如清代湖南平江縣爽溪書院,為同治七年(1868)邑人李元度創(chuàng)建于李氏家廟之西的家塾,它延請“經(jīng)師一、蒙師二,以分教子弟,先太高祖后裔皆入焉。”(注:清·李元度《天岳山館文鈔》卷十六,《爽溪書院記》。)經(jīng)師、蒙師所授內容不同,知識深淺有別,不言自明。需要指出的是,不同程度的學生同處一院而“分授”、“分教”,和有些書院的“分班回講”一樣,是分級分班上課的表征,它是書院在教學方法上的一種創(chuàng)新,比之近代西方學校的分班授課,其依照程度而組織教學的原則相通,所不同的是,對這種教學規(guī)律性的認識與實踐,書院要比西方學校早幾個世紀罷了。
書院教學程度的不同,可以用大學、小學這樣的傳統(tǒng)方式表述。如元代建康府明道書院,就將自己的生徒明確分成“大學生員”、“小學生員”兩類!按髮W生員”十四人,又分“治經(jīng)”、“治賦”兩個專業(yè),各七人肄業(yè)。其“課試”規(guī)定:“三十歲以下者,各各坐齋讀書,延請講書訓誨”!懊咳照张f例行供講課。每日課治,治經(jīng)義者小經(jīng)冒議,治賦者省詩。午后納課呈山長,晡后書院會食,課辦呈公堂,放學!薄靶W生員”無名額記載,其“課試”規(guī)定:“每日從小學教諭出題受書訓導,每遇三日一次供詩;每日背誦隔日書,授本日書,出本日課題,省詩對句,食后習功課,午后說書,《大學》、《中庸》、《論語》、《孟子》、《小學》之書,《通鑒》,出晚對,供晚對!保ㄗⅲ骸缎惺∽卤O(jiān)察御史申明學校規(guī)式》,《中國書院史資料》,浙江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425頁。)兩相對比,可以看出,其程度的不同明顯而具體。
與明道書院一院同招大學、小學生員肄業(yè)不同,明代山東臨朐縣朐山書院“以小學為教”,所招全是小學生員。朐山乃嘉靖十年(1531)知縣褚寶創(chuàng)建,其創(chuàng)建緣由、內部規(guī)制及運作情況,詳見于當年的山東提學副使所作的《朐山書院記》,其稱:
又以儲材在學校,而蒙養(yǎng)必先小學,乃仿古社塾遺意,創(chuàng)書院于邑城中,前為養(yǎng)正堂三楹,后為景賢堂五楹,翼以書舍十六楹,環(huán)以左右塾八楹。于是選民間之秀彥,立塾師以教之。朝鐘暮鼓,聚散惟時,辯方書,正句讀,吟詩習禮,考論名物器數(shù),居處慎其(與)長幼,明其(節(jié))勤惰,示其懲勸。令雖日事案牘不暇給。稍間,輒與諸生督課,時校藝,而進之右塾,升之左塾,升之堂。升之堂者,以需進于庠校。于是,邑之士咸觀而向化!岛,今書院之設遍山左,然未聞以小學為教者。(注:嘉靖《臨朐縣志》卷四。)
這條材料十分典型,不僅可以說明臨山書院是小學,它可以與遍設山左的其他大學程度的書院并行特立,而且又以堂塾分成高低程度不同的三級,由右塾而左塾而升于堂,內部實行等級管理,便于激賞以提高生徒的學習積極性。更有甚者,在保持相對獨立性的情況下,它又可將升之堂者進于庠校,使小學層次的書院可以回歸社會,不致因缺失生存環(huán)境而出現(xiàn)無以為繼的困難,可謂規(guī)劃周詳。事實上,清代雖行政區(qū)變化,臨朐縣附廓于海州州城,朐山曾一度升格為州級招收生童肄業(yè)的大學層次的書院,但到嘉慶七年(1802)知州唐仲冕率一州兩邑士民創(chuàng)建石室書院之后,朐山書院又“改為小學,延諸生之勤篤者為童子師,屬學官董之!保ㄗⅲ杭螒c《海州志·書院》。)
和小學層次的書院再分高下等級一樣,大學這一層次的書院也存在著諸多等級差異。前述第一、第二種情況是大學類書院教學與學術水平高低不一的兩種表現(xiàn)形式。另一種則是區(qū)域性差異。受區(qū)域性發(fā)展不平衡的影響,各地的文化教育整體水平各不相同。雖同屬縣級、州級、府級書院,但發(fā)達地區(qū)和不發(fā)達地區(qū)相比,其教學程度卻不能相提并論
。茲舉陜西略陽縣嘉陵書院為例,它位居縣城,屬縣級書院,設山長掌教,有齋長經(jīng)管院務,設院書、院舍寬敞,經(jīng)費充足,規(guī)制謹嚴,在全縣招數(shù)十名生童肄業(yè)。但其地接青海,距省城一千余里,屬落后地區(qū),其教學要求,僅為熟讀六經(jīng)而已。有關情況,見道光十一年(1831)知縣為其制訂的“成規(guī)”第一條《定膏火》,其稱:
前以讀經(jīng)書定膏火,讀經(jīng)者給膏火,不讀經(jīng)者不給,期于士皆通經(jīng)。然亦有勤于用功而讀經(jīng)不能如數(shù)者,自宜略為變通。今定膏火五十分,讀經(jīng)膏火三十分,不讀經(jīng)膏火二十分。讀經(jīng)以《易》、《書》、《經(jīng)》、《周禮》、《禮記》、《春秋左傳》六經(jīng)為定。六經(jīng)尤以《春秋左傳》、《禮記》、《周禮》為主!洞呵镒髠鳌肥,《禮記》十本,《周禮精義》六本,諸生童于是三經(jīng),能二十日讀一本者準膏火!兑住、《書》、《詩》,每部均限八十日,能讀熟者準膏火。然必《周禮》、《禮記》、《春秋左傳》讀完再讀此三經(jīng)者方準膏火,但能讀此三經(jīng)者不準!洳粚S枳x經(jīng),或讀經(jīng)不能如數(shù)者,生員膏火十分,童生膏火十分。(注:清·賈芳林《嘉陵書院成規(guī)五條》,《中國書院史資料》,浙江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1669頁。)
《周禮》等三經(jīng)共28本,以20天讀熟一本計算,需要560天,《易》、《書》、《詩》三經(jīng),以80天讀熟一本計算,要240天,六經(jīng)共計800天才能讀完。書院一般每年放假兩個月,按照規(guī)定的進度,滿打演算,每個生童必須在書院肄業(yè)三年方能讀完六經(jīng)。這樣的教學水平太低,顯然是不能和東南地區(qū)的縣級書院相比的。
大學類書院的程度差別更突出的表現(xiàn)是,通過官辦書院系列的行政級差而表現(xiàn)為縣級、州級、府級、道級、省級這樣一個由下而上的寶塔型書院結構體系。(注:《中國書院制度研究》,浙江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第55-103頁。)中國是一個官本位的社會,官府的級別越高,其權力就越大,就能支配更多的經(jīng)費,聘請更好的山長主教,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政區(qū)越大,讀書人就越多,書院招生時選擇的余地也越多,能夠做到優(yōu)中選優(yōu)。二者合一的結果,自然就會造成書院教學水平隨行政區(qū)域的擴大而提高的局勢,由州縣而府道,由府道而省級,節(jié)節(jié)上升,構成一個由低而高的結構模式。上述湖南省城岳麓、城南二書院,之所以出現(xiàn)年終匯考,城南優(yōu)秀生可以次年送入岳麓的情況,就是因為岳麓由湖南巡撫主持,在全省招生,而城南由長沙府知府主持,只在長沙府屬各縣招生而造成的。
總之,書院的教學程度具有多層次,從低到高,各個層次都有。既有大學一級的,也有小學一級的,而且大學、小學又各有高下之別。這種層次的豐富性,歷代皆然。到明清時期表現(xiàn)更加突出,尤其是清代,由家庭、鄉(xiāng)村、州縣、府道、省會乃至聯(lián)省,書院構成了一個事實上的完整的等級之塔,自成體系,差不多承擔起國家的全部教育任務。(注:清·程廷祚:《與陳東皋論書院書》,《中國書院史資料》,浙江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1431頁。)它的最大好處是可以滿足讀書人不同層次的文化需求,并在這種滿足中贏得自身的壯大與發(fā)展。這正是書院生命力旺盛的重要原因,也是它與官私二學相比而特立獨行的表征。
需要指出的是,雖然本文用了“書院非大學”這樣一個比較極端的字眼,但并不是說我們就不承認有大學這一層次的書院存在。我們所要強調的是,書院教育的層次性。書院既有大學一級,也有小學一級,不能只講大學而不講小學。在清末,書院教育的層次,被光緒皇帝等一代君臣所洞察,詔令改全國書院為大中小三級學堂,使古代書院通過改制,而與近現(xiàn)代學制血脈相通。
字庫未存字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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