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香婷婷网,黄色av网站裸体无码www,亚洲午夜无码精品一级毛片,国产一区二区免费播放

現(xiàn)在位置:范文先生網>范文大全>合同范本>變更合同

變更合同

時間:2024-10-01 06:33:42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變更合同匯總十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系。那么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么寫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變更合同10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變更合同匯總十篇

變更合同 篇1

  甲方:AA公司

  乙方:(員工工號:)

  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對雙方在年月日簽訂/續(xù)訂的勞動合同第條第款作如下變更:

  一、變更后的內容

  二、本協(xié)議書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并加蓋甲方勞動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三、本協(xié)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AA公司乙方(簽字):

  勞動合同變更協(xié)議書范例一:甲方:______乙方:______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同意,對___年___月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書作如下變更:勞動合同變更的'內容:甲方(蓋章)乙方(簽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章)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勞動合同變更協(xié)議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變更合同 篇2

  1.合同解除、變更,不影響要求支付賠償金。

  《民法通則》第115條規(guī)定:“合同的變更或者解除,不影響當事人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薄逗贤ā返97條規(guī)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jù)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1)合同解除后,合同法律關系(意定法律關系)終止,但產生救濟法律關系(法定法律關系),請求賠償是被違約人在救濟法律關系中的相對權、債權。

  (2)合同變更,合同法律關系并不終止,只是內容有所變化。在變更同時,可產生損害賠償?shù)木葷申P系(法定法律關系)。例如,定作人行使單方變更權后,要承擔賠償責任。[1]

  2.合同解除、變更不影響要求支付違約金。

  違約金包括不履行的違約金、遲延履行的違約金和瑕疵履行的違約金。

  (1)解除合同,違約人處于不履行的狀態(tài),適用不履行的違約金。如果適用約定的違約金,則進入意定救濟法律關系!顿I賣合同解釋》第26條規(guī)定:“買賣合同因違約而解除后,守約方主張繼續(xù)適用違約金條款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參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處理!盵2]

  (2)值得警惕的是,《買賣合同解釋》第24條第1款規(guī)定:“買賣合同對付款期限作出的變更,不影響當事人關于逾期付款違約金的約定,但該違約金的起算點應當隨之變更!碑斒氯丝梢蕴丶s變更后逾期付款違約金(遲延履行違約金之一種)的起算點(期日)不變更。

  3.合同解除,不影響擔保責任,變更視具體情況而定。

  (1)《擔保法解釋》第10條規(guī)定:“主合同解除后,擔保人對債務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仍應承擔擔保責任。但是,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敝骱贤獬螅瑐鶆杖顺袚呢熑慰赡苁且舛ㄖ畟(意定救濟法律關系),如約定的違約金之債,也可能是法定之債(法定救濟法律關系),如賠償金之債。

  (2)《擔保法解釋》第30條規(guī)定:“保證期間,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數(shù)量、價款、幣種、利率等內容作了變動,未經保證人同意的,如果減輕債務人的債務的,保證人仍應當對變更后的合同承擔保證責任;如果加重債務人的債務的,保證人對加重的部分不承擔保證責任。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變動,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期間為原合同約定的或者法律規(guī)定的期間。債權人與債務人協(xié)議變動主合同內容,但并未實際履行的,保證人仍應當承擔保證責任。”變更增加了主債務人的負擔,未經保證人同意的,對增加的部分不承擔,變更減少了主債務人負擔的,保證責任隨之減少。

  4.合同解除及“特殊變更”不影響定金的適用

  《擔保法解釋》第120條規(guī)定:“因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或者其他違約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xiàn),可以適用定金罰則。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當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當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約定內容的比例,適用定金罰則!薄稉7ń忉尅返122條規(guī)定:“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適用定金罰則。因合同關系以外第三人的`過錯,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適用定金罰則。受定金處罰的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償!

  (1)“合同目的不能實現(xiàn)”應予解除,解除合同才能適用定金罰則,因為定金是針對不履行的,不能針對遲延履行、瑕疵履行適用!稉7ń忉尅120條沒有將規(guī)則的適用說清楚。

  (2)當主債權是可分之債的時,定金罰則也適用于部分不履行。部分履行實際是合同的一種“特殊變更”。

  (2)因不可抗力致“主合同不能履行”,依照《合同法》94條第1項是解除的問題。[3]這個條文的規(guī)定有問題,因為法定解除是依單方法律行為終止合同,而不可抗力是因事件終止合同。即是說,兩種終止合同的法律事實不同。但因不可抗力致主合同不能履行,不適用定金罰則是肯定的。

  (3)意外事件致“主合同不能履行”,也不適用定金罰則,這個口開的過寬。因為意外事件的后果是可以避免或可以克服的。發(fā)生意外事件后,債務人應當采取積極的補救措施,否則仍應承擔違約責任。

  (4)因合同關系以外第三人的過錯,致“主合同不能履行”時,合同處于終止狀態(tài),適用定金罰則。

  5.結語:合同解除、變更的“四個不受影響”,反映了法律關系的變化和運動。

  [1]《合同法》第258條規(guī)定:“定作人中途變更承攬工作的要求,造成承攬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合同法》第114條第2款規(guī)定:“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3]《合同法》第94條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五)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變更合同 篇3

  【案情概要】1945年5月10日,高某到某設備公司工作。20xx年,雙方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20xx年11月22日,設備公司又獨資設立了一新公司。12月20日,設備公司召集包括高某在內的墊片車間的全體員工召開會議,告知設立了新公司及設備公司的墊片生產將整體轉移至新公司的事宜,并告知了有關墊片車間員工的.勞動關系轉移或解除的兩種方案。會議當天,設備公司發(fā)給員工每人一份關于勞動關系的轉移方案及回執(zhí),要求員工對兩種方案作出選擇,于12月24日前交至公司,并告知過期沒有提交選擇的將視為不同意與新公司建立勞動關系。因高某逾期未遞交回執(zhí),12月26日,設備公司向高某送達了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書,并通知其辦理相關手續(xù)。經多次催促,高某逾期未去辦理手續(xù)。設備公司遂為高某辦理了退工手續(xù)。高某向仲裁委申請仲裁,要求撤銷設備公司作出的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仲裁委員會裁決設備公司支付高某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雙倍賠償金84736.4元。設備公司不服,訴至法院。法院判決駁回高某要求撤銷設備公司作出的解除勞動合同決定的訴訟請求。

  【律師寄語】有時,因為情勢發(fā)生變更,會出現(xiàn)原來的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情形,那么作為企業(yè),此時就應當及時與勞動者進行協(xié)商,征求工會的意見,在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更要做好勞動者失業(yè)后的保障工作。作為勞動者,也不能死守著勞動合同不能變更的觀念,在原合同確實無法繼續(xù)履行時,還應當多考慮企業(yè)給出的解決方法,不然的話可能最終損失最大的還是勞動者本人。

變更合同 篇4

  一、勞動合同變更程序如下:

  (1)提出變更的要約:用人單位或勞動者提出變更勞動合同的要求,說明變更合同的理由、變更的內容以及變更的條件,請求對方在一定期限內給予答復。

  (2)承諾:合同另一方接到對方的變更請求后,應當及時進行答復,明確告知對方同意或是不同意變更;

  (3)訂立書面變更協(xié)議:當事人雙方就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經過平等協(xié)商,取得一致意見后簽訂書面變更協(xié)議,協(xié)議載明變更的具體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zhí)一份。

  【實務操作指南】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是勞動合同變更的基本要求,用人單位未經勞動者同意強行變更勞動合同,屬違約行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造成勞動者損失的`,需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二、變更勞動合同情形有哪些?

  具體有以下幾種情形:

  1、 試用期內。

  2、 簽訂勞動合同時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發(fā)生變化,勞動合同的相關條款應作相應變更。

  3、 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yī)療期后不能從事原工作。

  4、 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用人單位對其工作崗位予以調整。

  5、發(fā)生不可抗力或出現(xiàn)致使勞動合同全部或部分條款無法履行的其他情況,如企業(yè)發(fā)生分立、合并、遷移、被兼并、企業(yè)資產轉移、轉產轉型、技術改造后某些生產崗位消失等。

  6、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后達成新的協(xié)議變更原有的約定。

變更合同 篇5

  一、合同的終止和解除

  合同的終止和解除需要在一定情況下進行,業(yè)務員應掌握以下幾種終止和解除的情況。

  1、合同的終止

  是指已經合法成立的合同,因法定原因終止其法律效力,合同規(guī)定的當事人的權利義務關系解除。

  合同的終止有三種情況,即履行終止、強行終止 (裁決、判決終止)和協(xié)議終止。

  履行終止:是指合同已按約定條件得到全面履行。

  強行終止:是由仲裁機構裁決或法院判決終止合同。

  協(xié)議終止:是由合同當事人各方協(xié)商同意終止合同。

  由于合同的終止使當事人的某一方遭受損失的,除可以免責的情況外,造成損失的一方負有賠償責任。合同中約定的解決爭議的條款、結算和清理條款,也不因合同的終止而失去效力。

  2、合同終止的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1)債務已經按照約定履行;

  (2)合同解除;

  (3)債務相互抵消;

  (4)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

  (5)債權人免除債務(債權人免除債務人部分或全部債務的);

  (6)債權債務同歸于一人 (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7)法律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終止后,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jù)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xié)助、保密等義務。

  合同終止,不影響合同中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不影響當事人請求賠償?shù)臋嗔Α?/p>

  3、合同的解除

  解除合同是一種法律行為,是指簽約雙方當事人在法律規(guī)定的條件下,在原合同的有效期內,就提前終止合同所達成的協(xié)議。

  解除合同也是對違約的一種補救方法,目的是使雙方已經訂立的合同終結。解除合同行為屬重大法律行為,必須采取書面的形式(協(xié)議、通知)。許多國家民商法對解除合同都制訂了限制性措施。

  4、解除合同的條件

  我國《合同法》對解除合同的限制十分嚴格,規(guī)定只有出現(xiàn)下列情況,才允許當事人解除合同:

  (1)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熟時;

  (2)當事人經協(xié)商達成一致;

  (3)因不可抗據(jù)因素致使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

  (4)在履行期屆時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聲明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如:西方×飯店與×農場主簽訂購買火雞合同,準備圣誕節(jié)食用,但×農場主未能按期將所需火雞交與西方×飯店。(因為過了節(jié),就不吃火雞)故×飯店提出解除合同。如果是肉雞逾期交貨,只負違約責任。造成損失的可賠償損失。

  (7)法律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約定解除權行使期限,期限屆時當事人不行使的,該權利取消。法律沒有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解除權行使期限,經對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不行使的,該權利取消;

  (8)當事人一方主張解除的,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并無異議時解除。對方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解除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xù)的,依照其規(guī)定;

  (9)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jù)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一般情況下,在合同履行中出現(xiàn)的問題,雙方可以協(xié)調解決時,不需要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的方式:一是通過法院判決或仲裁機構裁決;二是單方面通知對方解除,但如果對方不同意解除,還要通過法院或仲裁機構。

  由此可見,并不是一方的任何違約行為都足以使對方有權解除合同的,只有當一方出現(xiàn)重大違約或違反合同條件時,對方才能解除合同。如果屬部分違約,可協(xié)商部分解除,其余部分仍然有效,當然,解除合同不影響當事人要求賠償?shù)臋嗬。另外,如果屬政府批準成立的合同,其解除時還應報批準單位備案。

  關于解除合同與損害賠償能否同時并用問題,法律規(guī)定解除合同與賠償可同時并用。

  5、債務的抵消

  (1)當事人互負到期債務,該債務的'標的物種類、品質相同的(除按照合同性質或依照法律規(guī)定不得抵消的以外),任何一方可以將自己的債務與對方的債務抵消。

  (2)當事人主張抵消的,應當通知對方。通知到達對方時生效。抵消不得附條件或者期限。

  (3)當事人互負債務,標的物種類、品質不相同的,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也可以抵消。

  6、標的物的提存條件

  《合同法》第一百零一條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難以履行債務的,債務人可以將標的物提存:

  (1)債權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受領者;

  (2)債權人下落不明;

  (3)債權人死亡未確定繼承人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未確定監(jiān)護人;

  (4)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標的物不適于提存或者提存費用過高的,債務人依法可以拍賣或者變賣標的物,提存所得的價款。

  7、提存標的物的規(guī)定

  (1)標的物提存后,除債權人下落不明的以外,債務人應當及時通知債權人或者債權人的繼承人、監(jiān)護人;

  (2)標的物提存后,毀損、滅失的風險由債權人承擔。提存期間,標的物的孳息歸債權人所有。提存費用由債權人承擔;

  (3)債權人可以隨時領取提存物,但債權人對債務人負有到期債務的,在債權人未履行債務或者提供擔保之前,提存部門根據(jù)債務人的要求應當拒絕其領取提存物;

  (4)債權人領取提存物的權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內不行使而消滅,提存物扣除提存費用后歸國家所有。

  二、中止和撤銷合同

  中止和撤銷合同是商業(yè)社會中常見的一種現(xiàn)象,業(yè)務員應掌握中止和撤銷合同的方法。

  1、中止履行合同的條件

  (1)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jù)證明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俳洜I狀況嚴重惡化;

 、谵D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③喪失商業(yè)信譽;

 、苡袉适Щ蛘呖赡軉适男袀鶆漳芰Φ钠渌樾巍

  當事人沒有確切證據(jù)中止履行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2)合同當事人一方有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確切證據(jù)時,可以暫時中止履行合同,但是應當立即通知另一方,當另一方對履行合同提供了適當擔保時,中止履行的一方應當恢復履行合同。中止履行后,對方在合理期限內未恢復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適當擔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這里講的中止,是指暫時停止,而不是永遠終止履行合同,為此,應注意以下兩點:

 、佼斒氯艘环奖仨氂袑Ψ讲荒苈男泻贤拇_切證據(jù),方可中止履行自己的合同義務,而不能無根據(jù)地懷疑對方不能履行合同,無確切證據(jù)而擅自中止合同的一方應負違反合同的責任 (如:特定的標的已經滅失或轉移,對方喪失清償能力,對方所屬國家因發(fā)生戰(zhàn)爭或政府實行封鎖禁運等,都有可能成為對方不能履行合同的確切證據(jù))。

 、谝坏⿲Ψ教峁┝诉m當履行擔保時,暫時中止履行的一方就應繼續(xù)履行合同。適當擔保,是指銀行或其他擔保人擔保,給付履約保證金(定金),抵押擔保等。當對方提供了上述形式的擔保時,即可認為是"適當擔保",中止的一方應當繼續(xù)履行自己的合同義務;

  2、中止、提前或部分履行債務

  (1)債權人分立、合并或者變更住所沒有通知債務人,致使履行債務發(fā)生困難的,債務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將標的物提存;

  (2)債權人可以拒絕債務人提前或部分履行債務,但提前履行或部分履行債務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除外。債務人提前或部分履行債務給債權人增加的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3、行使代位權的程序

  (1)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但該債權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除外。

  (2)代位權的行使范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4、撤銷權的行使

  (1)因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并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2)撤銷權的行使范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3)撤銷權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自債務人的行為發(fā)生之日起五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該撤銷權消滅。

  (4)合同生效后,當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稱的變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承辦人的變動而不履行合同義務。

  三、合同的變更

  合同的變更需要合同雙方達成一致意見,所以,業(yè)務員一定要明確合同變更的概念、程序等,以便尋求解決方法。

  1、合同變更的概念

  變更合同,是一種法律行為,是指簽約雙方當事人在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條件下,就修改原訂合同的內容所達成的協(xié)議。

  《合同法》第七十七條規(guī)定: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變更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xù)的,依照其規(guī)定。

  2、變更合同的條件

  (1)發(fā)生了使合同基礎發(fā)生變化的客觀情況;

  (2)合同變更應經當事人各方協(xié)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擅自變更的合同無法律效力;

  (3)變更合同應采取書面形式,口頭協(xié)議變更應有相應的證據(jù);

  (4)按我國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由國家批準成立的合同,其內容的重大變更還應經原批準機關批準。

  如果合同變更前或變更時,可能存在或發(fā)生的給當事人一方造成損失的事實,合同變更后,受損害的一方仍可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當事人如果對合同變更的內容約定不明確的,視為未變更。

  3、變更合同的程序。

  (1)變更合同也應貫徹協(xié)商的原則。

  ①當事人一方應向對方提出變更合同的要約 (先做出意思表示);

 、趯Ψ綄σs的承諾與否 (是否完全同意要約的內容);

 、垭p方在沒有達成新的協(xié)議之前,單方面變更合同屬違約行為。

  如:大宗農副產品預購合同的變更提議,一般應在種植季節(jié)前通知對方;鮮活產品收購合同的變更提議,一般應在履行期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2)變更合同最好采用書面形式。新的合同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變更解除的電報、圖表、書信等也應作為資料保管)。

  四、變更和轉讓合同的特殊規(guī)定

  變更和轉讓合同有以下相關的特殊規(guī)定:

  1、可變更和轉讓合同的法定條件

  (1)在不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情況下,只要雙方當事人經過協(xié)商同意,就可以變更或轉讓合同。

  這里應注意的兩個必備條件:

  ①必須經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同意,單方面是不行的;

 、谑窍拗菩詶l件,就是不能因變更或轉讓合同而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2)由于不可抗據(jù)的因素,致使合同的全部義務不能履行時,允許變更或轉讓合同。這主要是指:發(fā)生地震、臺風、水災、雷擊、國家計劃調整、事故等。

  (3)由于另一方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沒有履行合同,允許變更或轉讓合同。如:認為"不必要":主要是指由于對方的違約行為,使守約方繼續(xù)履行合同,已經無法達到原來簽約的預期目的,在生產經營上已經變得沒有意義,甚至可能會受到更大損失,(如:商業(yè)企業(yè)與生產企業(yè)間簽訂的季節(jié)性商品買賣合同夏令時裝,由于生產企業(yè)延遲交貨,錯過銷售旺季,已使商業(yè)企業(yè)應得的利潤受到損失,如果再繼續(xù)履行合同會損失更大,--倉庫保管,貸款利息等。因此,合同如繼續(xù)履行已成為不必要。這時的責任方應是生產企業(yè))。

  2、不可變更或轉讓合同的條件

  (1)合同不因一方當事人發(fā)生合并、分立而變更或轉讓!逗贤ā返诰攀畻l規(guī)定:當事人訂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行使合同權利,履行合同義務。當事人訂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債權人和債務人另有約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合同的權利義務享有連帶債權,承擔連帶債務。

  (2)當事人一方法定代表人或承辦人的變動,不能成為變更或轉讓合同的理由。在當前企業(yè)法律素質較低的情況下,經常發(fā)生這樣的情況,×新上任的廠長、經理,上臺第一件事宣布,"以前的債權、債務本人一律不負責!從今天開始重打鼓另開張......"這不符合法律的要求。

  合同在簽訂之后無論是進行變更還是終止,都需要當事人之間進行充分的協(xié)商,然后對變更或終止之后的事項作出處理。

變更合同 篇6

  李某大學會計專業(yè)畢業(yè)后到一家外資公司工作,在單位的工作崗位一直是會計,勞動合同書上也是這么約定的,收入為2800元左右。但是,不久前單位銷售科的一名職工離職了,于是單位提出,要將李某的崗位變更為銷售員,報酬也變更為?基本工資1000元,績效工資隨銷售業(yè)績浮動。李某表示不同意,認為自己不適合干銷售?并且調動崗位要協(xié)商一致。但不管他同意不同意,單位就發(fā)出一份通知書,宣布他的崗位調整為銷售員,雙方于是發(fā)生爭議。李某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訴,要求公司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

  李某的要求能得到支持嗎?

  【法律鏈接】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zhí)一份。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jù)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xié)議的。

  【解讀】

  本案爭議的焦點是:單位能否單方變更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的變更,是指勞動合同生效以后,未履行完畢之前,勞動關系雙方當事人就已訂立的勞動合同的部分條款達成修改、補充或者廢止協(xié)定的法律行為。

  勞動合同一經訂立就具有法律效力,雙方當事人必須全面履行勞動合同所規(guī)定的義務。但在實踐中,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有時不可能對涉及合同的所有問題都做出明確的規(guī)定;且由于客觀情況的不斷變化,會出現(xiàn)勞動合同難于履行,或者合同的履行可能造成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的不平衡,這就需要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對勞動合同的部分內容進行適當?shù)恼{整。因此《勞動合同法》允許當事人在一定條件下可以變更勞動合同,但要符合法定的條件和程序。任何一方不得隨意單方變更勞動合同。

  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在一般情況下,只要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即可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另外,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三款的規(guī)定,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jù)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是勞動合同變更的一個重要的法定事由。另外,變更勞動合同應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后的文本應由雙方各執(zhí)一份。

  因此,本案中單位的單方變更行為是無效的。

  勞動合同在符合一定條件的時候變更是有效的,但是像上文中用人單位私自變更勞動者的工作崗位和薪酬就是不合法的,所以才會導致最后的變更無效。

變更合同 篇7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jù)《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雙方在自愿、平等的原則下協(xié)商一致,對《房屋租賃合同書》(以下簡稱《原合同》)內容進行變更,除本協(xié)議約定情形外,《原合同》其他內容不變。變更內容如下:

  乙方同意甲方將房屋租金提高為元整的要求,甲方承諾在《原合同》剩余租期內甲方不得再次提高租金,否則乙方有權解除《原合同》,甲方應返還剩余租期內已支付的租金、支付違約金30000.00元以及賠償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尋找到下家之間的營業(yè)損失)。

  雙方確認:本協(xié)議為甲乙雙方簽訂的《原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若原合同條款與本協(xié)議不一致的,以本協(xié)議的約定為準,除本協(xié)議約定的變更條款和特別約定外,原合同繼續(xù)有效,雙方必須嚴格執(zhí)行。

  本協(xié)議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內容相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變更合同 篇8

  出借人:

  借款人: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_之需要,向出借人申請借款,經雙方平等協(xié)商一致,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簽訂本合同,以確認各方權利與義務。

  第一條借款金額 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借款用途 借款人保證本合同項下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動。

  第三條 借款期限____,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 借款利率和計息方式。本合同項下借款利率為月息____ %,利息從借款發(fā)放之日起計算,每月____日前借款人必須向出借人支付當月利息,最后一月利息與本金一并支付,利隨本清。

  第五條 違約金 借款人應按本合同約定償還借款本息,如未按規(guī)定的時間支付利息或本金,借款人應向出借人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天。

  第六條 提前還款(指全額借款)。借款人若提前還款,應提前15天書面通知出借人。提前歸還借款的,除按使用天數(shù)計息外,應額外支付________的利息。

  第七條 借款人承諾:保證按期償還借款本息;因借款人違約導致出借人提起訴

  訟時,借款人除承擔本金和利息外,還需向出借人支付違約金以及承擔出借人實

  現(xiàn)借款債權和抵押權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和訴訟費等。

變更合同 篇9

  核心內容:什么是合同變更和合同轉讓?合同當事人在合同成立后,需要對合同內容進行修改,就是合同變更。而把合同的全部或者部分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人,就是合同轉讓。接下來法律快車小編為您詳細介紹合同變更和轉讓。

  (一)合同的變更

  1、合同變更的涵義

  合同變更是指合同依法成立之后,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之前,當事人就合同的內容進行的補充和修改。

  2、合同變更的實質

  合同變更不會導致原合同關系的消滅和新的合同關系的產生,僅僅是對合同內容局部的、非實質性的變更。是在保持原合同效力的前提下,在合同當事人之間產生新的債權債務關系。

  3、合同變更的條件

  (1)合同關系原已存在;

  (2)必須有合同內容的變化;

  (3)合同的`變更必須依當事人協(xié)議或法律的規(guī)定(《合同法》第77條為協(xié)議變更的法律規(guī)定;第54條為法定變更的規(guī)定);

  (4)合同的變更必須遵守法定的方式。

  4、合同變更的效力

  (1)合同的變更不能對己履行部分產生效力;

  (2)合同的變更不影響當事人要求賠償?shù)臋嗬?/p>

  (二)合同的轉讓

  合同轉讓,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合同當事人依法將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的法律行為。

  按轉讓的內容不同,合同的轉讓可分為三種形態(tài):合同權利的轉讓;合同義務的轉讓;合同權利和義務一并轉讓。

  

變更合同 篇10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

  1、表意人因為誤解作出了意思表示;

  2、表意人對合同的內容等發(fā)生了重大誤解;

  3、誤解是由誤解方自己的過失造成的;

  4、誤解是誤解一方的非故意行為。

  二、顯失公平的合同

  1、合同在訂立時就顯失公平;

  2、一方獲得的利益超過了法律所允許的限度;受害的一方在訂立合同時缺乏經驗或情況緊迫。

  三、因欺詐、脅迫而訂立的合同

  四、乘人之危訂立的合同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jù)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用人單位可與勞動者協(xié)商,對勞動合同進行變更,如果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xié)議的,用人單位在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般有如下情形:

  (1)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jù)的法律、法規(guī)已經修改或者廢止。

  (2)用人單位方面的原因。用人單位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或者根據(jù)市場變化決定轉產、調整生產任務或者生產經營項目等。

  (3)勞動者方面的原因。如勞動者的身體健康狀況發(fā)生變化、勞動能力部分喪失、所在崗位與其職業(yè)技能不相適應、職業(yè)技能提高了一定等級等,造成原勞動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如果繼續(xù)履行原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對勞動者明顯不公平。

  (4)客觀方面的原因。這種客觀原因的出現(xiàn)使得當事人原來在勞動合同中約定的.權利義務的履行成為不必要或者不可能。

  這時應當允許當事人對勞動合同有關內容進行變更。主要有:由于不可抗力的發(fā)生,使得原來合同的履行成為不可能或者失去意義。

  不可抗力是指當事人所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自然災害、意外事故、戰(zhàn)爭等。

  由于物價大幅度上升等客觀經濟情況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的履行會花費太大代價而失去經濟上的價值。這是民法的情勢變更原則在勞動合同履行中的運用。

【變更合同】相關文章:

變更的合同03-02

變更的合同03-25

合同變更函04-04

合同變更函07-24

合同變更范本01-03

關于變更合同03-28

變更勞動合同03-15

變更房屋租賃合同04-12

有關變更合同03-20

變更法人協(xié)議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