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管轄權異議申請書14篇
隨著社會在進步,我們都會用到申請書,申請書是承載我們愿望和請求的專用書信。來參考自己需要的申請書吧!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離婚管轄權異議申請書,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離婚管轄權異議申請書1
申請人:李晶
20xx年3月29日
申請人:張來,男,20xx年2月1日生,漢族,住北京市石景山x地,電話:xxxxxx。
被申請人:羅海燕,女,20xx年1月5日生,漢族,住北京市朝陽區(qū)x地,電話:xxxxxx。
貴院受理的20xx年朝民初字xxxx號離婚糾紛一案被告(即申請人張來)的`戶籍所在地為重慶市開縣x鎮(zhèn)x村x組x號,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于20xx年1月25日結婚后,20xx年4月1日才到北京市朝陽區(qū)x鄉(xiāng)x村,在該地連續(xù)居住時間不滿一年,現(xiàn)又搬至北京市石景山x村x號居住,申請人在北京并沒有經常居住地,因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訴訟法》的相關規(guī)定,本案應由被告即申請人張來的戶籍所在地的法院管轄。據此,特提出管轄異議,請求將本案移送重慶市x人民法院審理,依法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法律的公正。
此致
敬禮!
xxx
20xx年xx月xx日
離婚管轄權異議申請書2
申請人:xxx李,女,20xx年9月10日出生,漢族,XX省XX縣人,現(xiàn)住濟南市長清區(qū)XX村X區(qū)X號樓。
孫大千訴申請人離婚糾紛一案,貴院已受理并向申請人送達了編號為(20xx)X民一初字第1019號《應訴通知書》,申請人認為,貴院對此案沒有管轄權,特此提出異議。
請求事項:裁定將本案移送濟南市長清區(qū)人民法院審理。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與孫大千于20xx年5月開始共同生活,于20xx年舉家搬遷到濟南市工作、生活,至今申請人和孫大千離開XX省XX縣已6年有余。申請人與孫大千從20xx年10月入住自購的位于濟南市長清區(qū)XX村X區(qū)X號樓,至今亦已近xx年。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9條:"公民離開住所地最后連續(xù)一年以上的地方,為經常居住地"的規(guī)定,可以確定:濟南市長清區(qū)是申請人的經常居住地。另外,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條規(guī)定:"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據此,孫大千作為原告起訴與申請人離婚,應向申請人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而申請人的經常居住地是濟南市長清區(qū),并非XX省XX縣。因此,貴院受理孫大千對申請人提起的離婚訴訟,于法無據。
綜上所述,孫大千訴申請人離婚糾紛一案貴院沒有管轄權,請求貴院依法將本案移送申請人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審理。
此致
XX省XX縣人民法院
申請人:李
20xx年3月29日
離婚管轄權異議申請書3
申請人:張來,男,20xx年2月1日生,漢族,住北京市石景山某地,電話:xxxxxx。
被申請人:羅海燕,女,20xx年1月5日生,漢族,住北京市朝陽區(qū)某地,電話:xxxxxx。
貴院受理的20xx年朝民初字xxxx號離婚糾紛一案被告(即申請人張來)的戶籍所在地為重慶市開縣某鎮(zhèn)某村某組某號,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于20xx年1月25日結婚后,20xx年4月1日才到北京市朝陽區(qū)某鄉(xiāng)某村,在該地連續(xù)居住時間不滿一年,現(xiàn)又搬至北京市石景山某村某號居住,申請人在北京并沒有經常居住地,因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訴訟法》的相關規(guī)定,本案應由被告即申請人張來的戶籍所在地的.法院管轄。據此,特提出管轄異議,請求將本案移送重慶市某人民法院審理,依法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法律的公正。
申請人:
離婚管轄權異議申請書4
申請人:張三,女,1972年1月10日出生,漢族, XX省XX縣人,現(xiàn)住xx市海淀區(qū)XX村X區(qū)X號樓。
李四訴申請人離婚糾紛一案,貴院已受理并向申請人送達了編號為(20xx)X民一初字第1019號《應訴通知書》,申請人認為,貴院對此案沒有管轄權,特此提出異議。
請求事項:
裁定將本案移送xx市海淀區(qū)人民法院審理。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與李四于1998年5月開始共同生活,于1999年舉家搬遷到xx市工作、生活,至今申請人和李四離開XX省XX縣已6年有余。申請人與李四從20xx年10月入住自購的位于xx市海淀區(qū)XX村X區(qū)X號樓,至今亦已近三年。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9條:“公民離開住所地最后連續(xù)一年以上的地方,為經常居住地”的規(guī)定,可以確定:xx市海淀區(qū)是申請人的經常居住地。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條規(guī)定:“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據此,李四作為原告起訴與申請人離婚,應向申請人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而申請人的經常居住地是xx市海淀區(qū),并非XX省XX縣。因此,貴院受理李四對申請人提起的離婚訴訟,于法無據。
綜上所述,李四訴申請人離婚糾紛一案貴院沒有管轄權,請求貴院依法將本案移送申請人經常居住地的海淀區(qū)人民法院審理。
此致
XX省XX縣人民法院
申請人:張三
二零XX年七月三十日
離婚管轄權異議申請書5
申請人:張三
申請人:李晶,女,1971年9月10日出生,漢族,xx省xx縣人,現(xiàn)住濟南市長清區(qū)xx村x區(qū)x號樓。
孫大千訴申請人離婚糾紛一案,貴院已受理并向申請人送達了編號為(20xx)x民一初字第1019號《應訴通知書》,申請人認為,貴院對此案沒有管轄權,特此提出異議。
請求事項:裁定將本案移送濟南市長清區(qū)人民法院審理。
事實與理由:申請人與孫大千于1998年5月開始共同生活,于1999年舉家搬遷到濟南市工作、生活,至今申請人和孫大千離開xx省xx縣已6年有余。申請人與孫大千從20xx年10月入住自購的位于濟南市長清區(qū)xx村x區(qū)x號樓,至今亦已近三年。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9條:“公民離開住所地最后連續(xù)一年以上的地方,為經常居住地”的規(guī)定,可以確定:濟南市長清區(qū)是申請人的經常居住地。另外,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條規(guī)定:“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據此,孫大千作為原告起訴與申請人離婚,應向申請人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而申請人的經常居住地是濟南市長清區(qū),并非xx省xx縣。因此,貴院受理孫大千對申請人提起的離婚訴訟,于法無據。
綜上所述,孫大千訴申請人離婚糾紛一案貴院沒有管轄權,請求貴院依法將本案移送申請人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審理。
此致
敬禮!
xxx
20xx年xx月xx日
離婚管轄權異議申請書6
申請人:張三,女,20xx年1月10日出生,漢族,xx省xx縣人,現(xiàn)住北京市海淀區(qū)xx村x區(qū)x號樓。
李四訴申請人離婚糾紛一案,貴院已受理并向申請人送達了編號為(20xx)x民一初字第xxxx號《應訴通知書》,申請人認為,貴院對此案沒有管轄權,特此提出異議。
請求事項:裁定將本案移送北京市海淀區(qū)人民法院審理。
事實與理由:申請人與李四于20xx年5月開始共同生活,于20xx年舉家搬遷到北京市工作、生活,至今申請人和李四離開xx省xx縣已6年有余。申請人與李四從20xx年10月入住自購的位于北京市海淀區(qū)xx村x區(qū)x號樓,至今亦已近三年。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9條:“公民離開住所地最后連續(xù)一年以上的地方,為經常居住地”的規(guī)定,可以確定:北京市海淀區(qū)是申請人的經常居住地。另外,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條規(guī)定:“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據此,李四作為原告起訴與申請人離婚,應向申請人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而申請人的經常居住地是北京市海淀區(qū),并非xx省xx縣。因此,貴院受理李四對申請人提起的離婚訴訟,于法無據。
綜上所述,李四訴申請人離婚糾紛一案貴院沒有管轄權,請求貴院依法將本案移送申請人經常居住地的海淀區(qū)人民法院審理。
此致
敬禮!
xxx
20xx年xx月xx日
離婚管轄權異議申請書7
申請人:張來,男,1974年2月1日生,漢族,住北京市石景山某地,電話:xxxxxx。
被申請人:羅海燕,女,1987年1月5日生,漢族,住北京市朝陽區(qū)某地,電話:xxxxxx。
貴院受理的20xx年朝民初字xxxx號離婚糾紛一案被告(即申請人張來)的戶籍所在地為重慶市開縣某鎮(zhèn)某村某組某號,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于20xx年1月25日結婚后,20xx年4月1日才到北京市朝陽區(qū)某鄉(xiāng)某村,在該地連續(xù)居住時間不滿一年,現(xiàn)又搬至北京市石景山某村某號居住,申請人在北京并沒有經常居住地,因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訴訟法》的相關規(guī)定,本案應由被告即申請人張來的戶籍所在地的`法院管轄。據此,特提出管轄異議,請求將本案移送重慶市某人民法院審理,依法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法律的公正。
北京市朝陽區(qū)人民法院
申請人:
年 月 日
離婚管轄權異議申請書8
申請人:xxx,女,19xx年10月10日出生,漢族,,現(xiàn)住河南省中原區(qū)XX村X區(qū)X號樓。
李四訴申請人離婚糾紛一案,貴院已受理并向申請人送達了編號為(20xx)X民一初字第100號《應訴通知書》,申請人認為,貴院對此案沒有管轄權,特此提出異議。
申請人于XX年XX月XX日收到貴院已受理錢XX訴申請人離婚糾紛案的應訴通知,通知申請人提出答辯狀。申請人在提出答辯狀的同時,現(xiàn)根據事實提出對此案管轄權的'異議,理由如下:
根據《民事訴訟法》,離婚訴訟適用一般地域管轄原則,即原告應當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訴。現(xiàn)申請人住所地在XX市,而錢XX向貴院,即XXX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而非向貴院提起。
《民事訴訟法》第38條規(guī)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當事人對管轄權有異議的,應當在提交答辯狀期間提出。人民法院對當事人提出的異議,應當審查。異議成立的,裁定將案件移送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異議不成立的,裁定駁回!备鶕鲜鍪聦嵑头梢(guī)定,特請求貴院將本案依法移送管轄,交由XXX人民法院審理。請予準許。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請人:趙XX
XX年XX月XX日
離婚管轄權異議申請書9
申請人:張來,男,1974年2月1日生,漢族,住北京市石景山某地,電話:******。
被申請人:羅海燕,女,1987年1月5日生,漢族,住北京市朝陽區(qū)某地,電話:******。
貴院受理的20xx年朝民初字****號離婚糾紛一案被告(即申請人張來)的`戶籍所在地為重慶市開縣某鎮(zhèn)某村某組某號,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于20xx年1月25日結婚后,20xx年4月1日才到北京市朝陽區(qū)某鄉(xiāng)某村,在該地連續(xù)居住時間不滿一年,現(xiàn)又搬至北京市石景山某村某號居住,申請人在北京并沒有經常居住地,因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訴訟法》的相關規(guī)定,本案應由被告即申請人張來的戶籍所在地的法院管轄。據此,特提出管轄異議,請求將本案移送重慶市某人民法院審理,依法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法律的公正。
此致
北京市朝陽區(qū)人民法院
申請人:
年 月 日
離婚管轄權異議申請書10
申請人:,男,20xx年2月1日生,漢族,住北京市石景山x地,電話:xxx。
被申請人:羅,女,20xx年1月5日生,漢族,住北京市朝陽區(qū)x地,電話:xxx。
貴院受理的20xx年朝民初字號離婚糾紛一案被告(即申請人)的戶籍所在地為重慶市開縣x鎮(zhèn)x村x組x號,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于20xx年1月25日結婚后,20xx年4月1日才到北京市朝陽區(qū)x鄉(xiāng)x村,在該地連續(xù)居住時間不滿一年,現(xiàn)又搬至北京市石景山x村x號居住,申請人在北京并沒有經常居住地,因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訴訟法》的相關規(guī)定,本案應由被告即申請人戶籍所在地的法院管轄。據此,特提出管轄異議,請求將本案移送重慶市x人民法院審理,依法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法律的公正。
此致
北京市朝陽區(qū)人民法院
申請人:
年月日
離婚管轄權異議申請書11
申請人:xx、女、28歲、漢族、住址xxx。
被申請人:xx、男、30歲、漢族、工作單位:xx,住址:同上,
申請人因與xx離婚糾紛一案現(xiàn)由貴院受理,但申請人認為本案依法不應由貴院審理,現(xiàn)提出管轄權異議。
申請事項:
請求貴院依法將本案移交給xx人民法院審理。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與xx結婚時及婚后共同生活的住所一直都是位于xxx號,而非xx在起訴狀中所寫的BB號,此處房產申請人一家三口從未在此居住過。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申請人經常居住地并不在BB,所以,申請人作為被告的離婚案件依法不應由BB人民法院管轄。
綜上,申請人按照《民事訴訟法》之相關規(guī)定,特請求貴院將本案依法移送管轄,交由申請人所在地xx人民法院審理,請予準許。
xx人民法院
20xx年XX月XX日
離婚管轄權異議申請書12
申請人:張三,女,1972年1月10日出生,漢族,____省____縣人,現(xiàn)住北京市海淀區(qū)____村__區(qū)__號樓。
李四訴申請人離婚糾紛一案,貴院已受理并向申請人送達了編號為(_____)__民一初字第1019號《應訴通知書》,申請人認為,貴院對此案沒有管轄權,特此提出異議。
請求事項:裁定將本案移送北京市海淀區(qū)人民法院審理。
事實與理由:申請人與李四于1998年5月開始共同生活,于1999年舉家搬遷到北京市工作、生活,至今申請人和李四離開____省____縣已6年有余。申請人與李四從_____年10月入住自購的位于北京市海淀區(qū)____村__區(qū)__號樓,至今亦已近三年。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9條:“公民離開住所地最后連續(xù)一年以上的地方,為經常居住地”的規(guī)定,可以確定:北京市海淀區(qū)是申請人的'經常居住地。另外,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條規(guī)定:“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據此,李四作為原告起訴與申請人離婚,應向申請人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而申請人的經常居住地是北京市海淀區(qū),并非____省____縣。因此,貴院受理李四對申請人提起的離婚訴訟,于法無據。
綜上所述,李四訴申請人離婚糾紛一案貴院沒有管轄權,請求貴院依法將本案移送申請人經常居住地的海淀區(qū)人民法院審理。
此致
____省____縣人民法院
申請人:張三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離婚管轄權異議申請書13
申請人:李某某,男,1970年5月9日出生,漢族,住xx市朝陽區(qū)朝陽路XX財經中心某號樓某單元某某室,電話:81971XXX,***XXX
申請人因孫某某訴其離婚糾紛一案,向貴院提出管轄異議。
申請事項
將本案移送xx市朝陽區(qū)人民法院審理。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與孫某在19xx年上半年經人介紹認識,19xx年12月6日在xx市朝陽區(qū)人民政府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結婚后一直居住在xx市朝陽區(qū)朝陽路xx財經中心某號樓某單元某某室,且雙方戶口所在地均為xx市朝陽區(qū),申請人并未在海淀區(qū)居住滿一年,孫某起訴時的租賃合同顯系偽造。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38條規(guī)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當事人對管轄權有異議的,應當在提交答辯狀期間提出。人民法院對當事人提出的異議,應當審查。異議成立的`,裁定將案件移送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異議不成立的,裁定駁回。”根據上述事實和法律規(guī)定,特此請求貴院將本案依法移送xx市朝陽區(qū)人民法院審理,請貴院就此依法做出公正裁定。
此致
敬禮!
xx市海淀區(qū)人民法院
申請人:
x年x月x日
離婚管轄權異議申請書14
申請人:張來,男,1974年2月1日生,漢族,住xx市石景山某地,電話:xxxxxx。
被申請人:羅海燕,女,1987年1月5日生,漢族,住xx市朝陽區(qū)某地,電話:xxxxxx。
貴院受理的20xx年朝民初字xxxx號離婚糾紛一案被告(即申請人張來)的.戶籍所在地為重慶市開縣某鎮(zhèn)某村某組某號,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于20xx年1月25日結婚后,20xx年4月1日才到xx市朝陽區(qū)某鄉(xiāng)某村,在該地連續(xù)居住時間不滿一年,現(xiàn)又搬至xx市石景山某村某號居住,申請人在xx并沒有經常居住地,因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訴訟法》的相關規(guī)定,本案應由被告即申請人張來的戶籍所在地的法院管轄。據此,特提出管轄異議,請求將本案移送重慶市某人民法院審理,依法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法律的公正。
此致
xx市朝陽區(qū)人民法院
申請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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