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用電的規(guī)章制度(通用6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guī)程或行動準則。制度到底怎么擬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安全用電的規(guī)章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安全用電的規(guī)章制度 篇1
為了切實做好學校安全用電工作,防止觸電事故的.發(fā)生,使電力更好地為師生學習和生活服務,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用電,人人有責。自覺遵守安全用電規(guī)章制度,維護學校的用電設施,是每一個師生義務。
2、安裝、維修應找電工,嚴禁在辦公室、教室等場所私拉亂接電線。
3、廚房用電由承包人負擔電費。
4、禁止非專業(yè)人員,私自開啟配電箱。
5、教職工、學生離開辦公室、教室前要注意關閉用電器,節(jié)約用電。
6、禁止在吊燈的導線上懸掛任何物品。
7、電線斷落不要靠近,要派人看守,并及時找電工處理。
8、學校用電線路專人維護。
9、遠程教育接收站、計算機網絡教室、多媒體教室、教師辦公室、行政辦、總務處、教導處、廚房等由有關人員負責用電安全,出現安全事故相關人員賠償損失。
10、發(fā)現電線短路起火時,要先切斷附近的總電源,不準用水潑。
11、學校發(fā)電供電期間,教職工應自覺拔下冰箱插頭,同時嚴禁使用其它大功率電器。(如:電熨斗、電飯鍋、取暖器)
安全用電的規(guī)章制度 篇2
安全用電,確保學校全體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正常教學秩序,創(chuàng)建文明校園是我校精神文明建設和治安綜合治理的重點之一,要牢固地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為了規(guī)范用電,杜絕事故發(fā)生,特制定用電制度如下:
一、每月校(班)會對學生進行一次安全防火、用電、交通安全常識的教育,提高學生用電安全意識,做到警鐘長鳴。
二、利用墻報、紅領巾廣播站、宣傳欄、圖片等宣傳用電安全、自救自護知識。
三、認真注意用電安全,做到節(jié)約用電,人離斷電源。各教研室由組長負責管理;各班由各班主任負責;各室由各室負責人負責。
四、全校大掃除,學生搞衛(wèi)生、抹光管、電制、風扇時一定要先斷電源,要關電閘,防止事故發(fā)生。
五、電視機、投影機、電腦等要有專人保管使用。
六、使用電視機、投影機、錄像機、電腦要先培訓,學會后方可使用。
七、臨時用電,不能亂拉亂搭。
八、不能超負荷用電。
九、開學前,學期結束,學校安全小組成員要巡視一周,發(fā)現用電問題,找出整治方法,并責成有關人員即負責。
十、學校嚴格執(zhí)行制度。如由個人原因或管理不到位,引發(fā)事故,造成財產損失,除照價賠償外,追究當事人責任。各分管負責人一并追究責任。
安全用電的'規(guī)章制度 篇3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的用電管理,確保師生的人身安全,提高教職工的安全用電意識,特制定安全用電管理規(guī)定。防止觸電事故的發(fā)生,使電力更好地為師生學習和生活服務,希望老師和同學們切實加強安全意識,不違章用電,共同營造一個安全、舒適的工作和學習氛圍。
1、辦公室、教室用電必須做到人走燈滅,責任到人,杜絕浪費電能,控制長明燈,嚴禁在教室和辦公室使用電爐、微波爐等家用電器。
2、嚴禁在空調,燈具、電扇、電視、配電箱等電器上懸掛覆蓋飾品等易燃物品。多媒體設備、照明燈、飲水機等使用完后應及時關閉電源,避免引起火災。
3、教室安全用電由班主任負責管理,電器設備的'使用,必須由老師親自操作,嚴禁學生開關電器和拆卸教室的電器接線、開關、插座等。
4、嚴禁用濕布擦洗電器,以防止意外事故發(fā)生。
5、凡電器或線路出現問題,必須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時報告學校總務處或電工,嚴禁自行處置。
6、凡使學校電源的用戶,統(tǒng)一用電表記量,任何人不得私自動用電表和接線,并對自己電表,表箱負有保護責任,發(fā)現有撬箱,毀表等竅電行為的,一經查出,嚴肅處理。
7、要愛護學校用電設施,不得故意損壞。家屬應對子女負責,班主任要經常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教育。
8、學校每學期不定時對各班電器的使用,管理等情況進行檢查、評比。凡是出現電器破損、多媒體電教設備零件遺失或人為造成損壞的均由各班負責賠償。
安全用電的規(guī)章制度 篇4
一、安全用電、節(jié)約用水人人有責。
二、水電安全工作是小學的重要工作,水電工要嚴格按規(guī)范要求操作,保證正常的水電運行,維護正常的教學和生活秩序。
三、未經小學同意,不準隨便接線接管,確保線路管道暢通。
四、各種水電設施、設備要經常檢查、維修保養(yǎng)。
五、遇管道阻塞,水籠頭破損,水管破裂,電燈損壞,路燈不亮,要及時維修。
六、遇停電、停水等情況,要采取應急措施,保證食堂等部門及時供應上水電。
七、若發(fā)生緊急情況,不能急時排除故障,必須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掛上警示號牌,確保安全。
八、安裝和維修電器設備線路,必須由電工按《電力設備技術規(guī)范》進行操作,安裝接電時需向用電管理部門申請,經審核批準后由電工負責施工。
九、因工作需要必須架設臨時用電線路的',應由使用部門用電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查批準后方可安裝,安裝的臨時電氣線路必須符合電器安裝規(guī)范的有關規(guī)定,保證安全用電,用后及時拆除。
十、臨時電器線路使用期間,由使用部門監(jiān)督,電工負責維護,操作人員停止使用時必須及時切斷電源,臨時電器線路限期使用,最多不得超過一周,確需延期使用的必須辦理延期審批手續(xù),否則由電工按期拆除。
十一、非電工人員嚴禁拆裝、挪移臨時電氣線路,否則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門負責人與肇事者承擔全部責任。
十二、電器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并定期對設備進行檢查、維護,及時發(fā)現問題及時報告,由專業(yè)人員負責維修,工作結束后必須切斷電源,做到人走電斷。
十三、每季度對電氣線路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維修,并做好記錄。
十四、明火作業(yè)管理
1、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
2、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yè)的,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辦理《明火作業(yè)許可證》,許可中應注明動火級別、申請部門和動火部位、動火人及監(jiān)護人、明火作業(yè)理由、現場實施安全措施狀況、動火時間和地點等內容。不得擅自變更明火作業(yè)的時間地點。
2、明火作業(yè)現場應落實現場監(jiān)護人,將施工區(qū)和使用區(qū)進行防火分隔,清除動火區(qū)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專人監(jiān)護,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施工。
3、進行電焊、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作業(yè)的特殊工種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遵守消防安全規(guī)定,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4、每天作業(yè)完畢,應清理作業(yè)現場,熄滅余火和飛濺的火星,并及時切斷電源。保衛(wèi)部門對清理完畢的現場進行檢查。
5、未經批準私自動用明火的,保衛(wèi)部門應責令其停止動火作業(yè)。
十五、宿舍內嚴禁使用電褥子、電爐、電暖器等電熱設備,嚴禁使用蠟燭、酒精爐、液化氣罐等。
十六、教學樓、實驗室、圖書館、禮堂、宿舍樓、食堂等重要場所,嚴禁吸煙。
十七、教學樓、實驗樓、圖書館等有外漏插座的用電部位,用后及時斷電,嚴禁帶電空載運行。
十八、照明燈具要嚴格管理做到人走燈滅,嚴禁長明燈。
安全用電的規(guī)章制度 篇5
為了加強管理,做到安全用電,切實保障廣大師生的人生安全和財產不受損失,維護學校正常教學秩序,特制訂以下用電制度。
1、學校各辦公室、宿舍、教室的用電設備由學?倓仗幗y(tǒng)一安裝,不準私自變更和增設,若確需變更或增設,須報請學校分管領導批準,由學校安排電工安裝,未經許可自行變更或增設的一經發(fā)現,罰款五十元,如造成觸電、失火等責任事故,當事人須承擔主要責任。
2、不準使用電爐子、電飯鍋、電褥子等不直接服務于教學的電器設備,一經發(fā)現除沒收電器外,同時給予一百元以上的經濟處罰。
3、要節(jié)約用電,合理用電,教室大白天不能開燈,無人時應隨手切斷電源,確保人身和財產安全。
4、教室里的插座,僅供教學使用,不得私自插熱水器、充電器等其它電器,一經發(fā)現,用電器沒收并處以五十元的罰款。
5、各功能教室的照明燈泡,如屬自然損壞,報宿舍管理員負責更換,線路發(fā)生故障須報管理員由學校電工維修,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換燈泡和修整或變更電路。不準接用其它的一切電器,一經發(fā)現,除沒收電器處同時處以五十元的罰款。
6、違反本制度造成公私財產損失的',應照價賠償,后果嚴重要追究當事者的刑事責任。
以上規(guī)定望廣大師生員工自覺遵照執(zhí)行。
安全用電的規(guī)章制度 篇6
安全用電、節(jié)約用電是醫(yī)院安全節(jié)能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醫(yī)院健康持續(xù)發(fā)展的必要保障,為加強管理,明確要求,規(guī)范各類用電行為,為保證安全用電,防止事故發(fā)生,特制定本安全節(jié)約用電管理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本醫(yī)院的所有用電活動。
一、所有電路安裝、電器操作的人員,都必須經過專業(yè)培訓,考試合格后,才能上崗。
接觸電源必須有可靠的絕緣措施,必須嚴格按照電工操作規(guī)程進行作業(yè),作業(yè)時必須穿戴電工工作服,作業(yè)時不允許攜帶除工作用具的其它金屬類物品,任何無電工資質的人員不允許進行用電安裝、維修等作業(yè),防止觸電事故的發(fā)生。
二、安全用電必須堅持定期檢查制度,安全辦會同總務科和有關部門,每年組織1~2次全院用電安全檢查,各部門每月要進行一次檢查并上報檢查結果,總務科必須安排人員每天對重要用電場所進行巡查并記錄相關數據。
三、每年請有防雷資質的機構對我院進行防雷檢測,并保持相關檢測報告,按要求對不安全隱患及時上報整改。
四、醫(yī)院科室安全用電管理由醫(yī)院后勤總務部門負責,科室的所有電源線路的設計、施工、檢查、驗收、維護均由總務科統(tǒng)一辦理。
未經總務科審批的用電項目,必須經總務科重新審查、驗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則,應無條件拆除。
五、科室電源輸出線路一律由總務科組織施工,任何部門均不得自行接線接電。
科室拖線板的領用必須報備總務科,并向總務科書面申請,總務科安排電工現場評估安全后方可使用,拖線板只能用了電腦、打印機等小型功率的用電設備,拖線板采購必須是“三證”合格產品。
六、科室內新增加大型設備用電必須經本科室的分管領導同意,書面報備總務科,報備申請必須注明設備電源容量和產品合格證,總務科安排有資質的電工進行現場評估安全后報分管領導同意,總務科統(tǒng)一安排有資質的電工進行用電作業(yè)。
七、科室(病區(qū))禁止使用電飯鍋、電磁爐、電水壺、取暖器等電容量超過的小家電。
八、電源線路在設計時,必須充分考慮發(fā)展的需要,使電路有足夠的剩余容量。
對陳舊老化、超負荷的電源線路,必須有計劃地逐步更換。一時難于更換的,必須在確保安全的`條件下,采取特別防護措施,否則,必須暫停使用。
九、電源線路必須安裝可靠的保險裝置,并正確使用保險絲,確保用電安全。
禁止使用銅線和其它非專用金屬線當保險絲使用,禁止使用“三無產品”。
十、宿舍安裝或使用大容量的電器設備,必須經總務科批準,擅自安裝或使用的予以沒收。凡電源線路容量不允許安裝使用大容量用電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裝使用。
十一、所有用電場所必須執(zhí)行“人走電關”的規(guī)定,人員離開用電場所或電器設備不使用時,要關閉總電源。
24小時用電的設備,必須有專人值班,隨時掌握用電的安全情況。各行政科室、走廊等場所的照明設備要根據醫(yī)院實際情況及時關閉,堅決杜絕“白晝燈”和“長明燈”現象。計算機、打印機、飲水機、空調、等電源由各部門負責人或指定負責人在下班后關閉電源,如后面的人要繼續(xù)使用,則誰用誰關掉。
十二、電器在使用過程中,發(fā)生打火、異味、高熱、怪聲等異常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操作,關閉電源,并及時找電工檢查、修理,確認能安全運行時,才能繼續(xù)使用。
十三、科室裝修時,電源線路必須由總務科安排專業(yè)電工設計、施工,并充分考慮電源容量和線路安全,加裝漏電保護裝置,禁止私拉亂接電源線路。
十四、電氣設備周圍應與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間距,金屬外殼必須根據技術條件采取保護性接地或接零措施,接地電阻不宜超過4歐姆。
十五、庫房內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
照明燈具下方不準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與儲存物品水平間距不得小于0.5米。庫房內敷設的配電線路,需穿金屬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護。庫房應當在庫房外單獨安裝開關箱,保管人員離庫時,必須拉閘斷電。禁止使用不合規(guī)格的保險裝置。
十六、任何部門和個人都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用電規(guī)則,嚴禁私拉亂接電源,嚴禁違章違規(guī)使用電器,嚴禁電源線路超負荷使用。對于違規(guī)違章用電的科室和個人,科室員工都有檢舉和監(jiān)督的義務。
十七、違反上述規(guī)定,根據情節(jié)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經濟處罰,違反規(guī)定造成人身傷亡和設備、財產損失的,將根據“四不放過”原則追究責任,情節(jié)和損失程度給予罰款、賠償處分,直至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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