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沭陽縣花卉協(xié)會章程
沭陽縣花卉協(xié)會章程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團體的名稱:沭陽縣花卉協(xié)會。
第二條沭陽縣花卉協(xié)會(以下簡稱本會)的性質:是以花卉科技人員及花卉產銷大戶自愿結成的、專業(yè)性的非營利性的群眾團體;是本縣進行花卉研究工作,組織協(xié)調我縣花卉生產及花卉營銷、開展產業(yè)化經營的民間社會自治組織。
第三條本會的宗旨為: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守憲法、法律、法規(guī)和其它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展示和推廣科技成果,通過人員培訓、技術咨詢等方法來提高我縣花卉生產者和經營者的技術水平、營銷手段和道德水準,促進我縣花卉產業(yè)持續(xù)、高效、健康、穩(wěn)步發(fā)展。
本會的目的為:通過本會的努力,使我縣的花卉產品銷售到祖國各地,并盡快走出國門、走向世界,為人類的生態(tài)平衡與環(huán)境美化作出貢獻,又能有力地推動我縣地方經濟的發(fā)展。
第四條本會業(yè)務主管部門為縣農林局,在縣民政局登記并接受上述兩局的業(yè)務指導和監(jiān)督管理。
第五條本會會址設在沭陽縣農林局。
第二章業(yè)務范圍
第六條本協(xié)會的業(yè)務范圍:
㈠宣傳貫徹國家和各級政府有關花卉產銷的方針、政策、法規(guī),研究制定我縣花卉生產規(guī)劃和管理措施。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jù),當好參謀。
㈡分析、研究全縣花卉生產、流通、管理等有關方面的問題,并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㈢搜集整理、傳遞縣內外花卉生產、流通、管理等方面的信息,總結交流和推廣花卉生產、流通、管理方面的信息與經驗。
㈣引進和展示新優(yōu)特品種和新技術,搞好試驗示范,引導廣大農民發(fā)展優(yōu)質高效的花卉生產。
㈤對全縣花卉生產發(fā)展提供產、銷一條龍培訓、咨詢和承包等服務,包括苗木、盆景制作、技術、信息、物資、資金、營銷等方面的服務。
第三章會員
第七條本會會員分為個人會員和單位會員兩種。
第八條申請加入本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㈠擁護本會章程;㈡有加入本會的意愿;㈢在我縣從事花卉技術推廣的農業(yè)科技人員;㈣經驗豐富的花農,在本行業(yè)內具有一定影響的花卉、盆景生產和營銷大戶。
第九條會員入會的程序
㈠提交入會申請書;
㈡經理事會討論通過;
㈢填寫協(xié)會會員登記表;
㈣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發(fā)給會員證。
第十條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㈠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㈡參加本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㈢優(yōu)先在協(xié)會刊物上發(fā)表文章,介紹經驗;
㈣對本會工作有批評建議權和監(jiān)督權;
㈤委托本會協(xié)調解決有關問題;
㈥入會自愿,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㈠執(zhí)行本會的決議;
㈡維護本會的合法權益和信譽;
㈢完成本會交辦的各項工作;
㈣按規(guī)定交納會費;
㈤向本會反映我縣有關花卉盆景產、供、銷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㈥認真鉆研花卉盆景產、供、銷及有關技術、策略,不斷提高業(yè)務水平,服務我縣花卉生產;
第十二條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協(xié)會,并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1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會的團體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會員如有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違反本章程的行為,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十三條每季度召開一次全體會員例會,每年年底或下年年初召開一次年會.其它會議與活動臨時提前兩天通知.
第四章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會員大會的職權是
㈠制定和修改本會章程;
㈡選舉和罷免會長;
㈢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㈣決定終止事宜;
㈤決定其它重大事宜;
第十五條會員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出席方可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半數(shù)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會員大會每屆3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yè)務主管單位農林局審查并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民政局批準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第十七條本會理事會由會長和理事長組成,理事會是會員大會的執(zhí)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團體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大會負責。
第十八條理事會的職權是:
㈠執(zhí)行會員大會的決議;
㈡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
㈢籌備召開會員大會;
㈣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㈤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㈥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㈦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㈧領導本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㈨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㈩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九條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特殊情況可隨時決定。
第二十一條本團體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八條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項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常務理事人數(shù)不超過理事人數(shù)的1/3)。
第二十二條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條常務理事會每季度召開一次會議。
第二十四條本會的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㈠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㈡在本團體業(yè)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㈢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㈣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㈤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的;
㈥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五條本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農林局、民政局批準同意后,方可任職。
第二十六條本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四年(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最長不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大會2/3以上會員表決通過,報農林局、民政局批準同意后方可任職。
第二十七條本會會長為本會法定代表人。
本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條本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㈠負責協(xié)會全面工作;
㈡召集和主持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
㈢檢查會員大會、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㈣經理事會通過,代表本會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第二十九條理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㈠兼任分會會長;
㈡負責所管分會的日常事務;
第三十條本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㈠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
㈡協(xié)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㈢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㈣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㈤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一條本會經費來源
㈠縣財政資助;
㈡接受各友好單位或個人捐贈;
㈢會員的會費;
㈣在核準的業(yè)務范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㈤利息;
㈥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二條本會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三條本會團體經費必須用于本章程規(guī)定的業(yè)務范圍和事業(yè)的發(fā)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四條本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五條本會配備具有專業(yè)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jiān)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xù)。
第三十六條本會的資產管理執(zhí)行國家規(guī)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jiān)督。資產來源屬于國家撥款或者社會團體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jiān)督,并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七條本會換屆或更換法人代表之前必須接受農林局、民政局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八條本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九條本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yè)單位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條本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后報會員大會審議。
第四十一條本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大會通過后15日內,經農林局審查同意,并報民政局登記核準后生效。
第七章終止程序及終止后的財產處理
第四十二條本會完成宗旨后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三條本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大會表決通過,并報農林局審查同意。
第四十四條本會終止前,須在農林局、民政局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五條本會經民政局辦理清算登記手續(xù)后即為終止。
第四十六條本會終止后的剩余財產,在農林局、民政局的監(jiān)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用于發(fā)展與本會宗旨相關的事業(yè)。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七條本章程經2002年12月31日會員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八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會的理事會。
第四十九條本章程自民政局核準之日起生效。
[1]
在百度搜索:沭陽縣花卉協(xié)會章程
【沭陽縣花卉協(xié)會章程】相關文章:
養(yǎng)豬協(xié)會章程08-15
花卉協(xié)會領導講話09-16
裝飾裝修協(xié)會章程08-23
鄉(xiāng)養(yǎng)豬協(xié)會章程08-24
企業(yè)協(xié)會章程07-20
計劃生育協(xié)會章程08-15
老年人協(xié)會章程08-12
老年人協(xié)會章程08-17
縣中藥材協(xié)會章程08-15